潜水泵专利申请人起诉五家侵权 合议庭开展巡回审判
“这些潜水泵每个约150斤,运输不便,在这边开庭可以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据介绍,该系列案件涉及“电机壳为焊接件的小型电潜水泵”的发明专利,原告称被告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但被告称该技术为行业通用、在原告申请专利前已有成品。因此,潜水泵的技术比对成为庭审重点。
因为潜水泵产品的拆解步骤以及比对较为专业,远程视频审判不能清晰展现。且该系列案件六方当事人均在江苏,选择在南京开展巡回审判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
同时,该案涉及诸多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难点,既包括现有技术时间点及技术方案的确定等事实问题,又包括能否结合两份现有技术方案认定现有技术抗辩等法律适用问题,还包括专利侵权民事认定与专利无效行政认定标准差异等问题,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基于上述原因,合议庭决定开展巡回审判。
一审驳回原告 二审对“专利有效性”等质证辩论 择期宣判
2019年3月11日,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曾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审法院认为,被诉侵权产品与在先产品机壳的区别仅在于卡簧的设置和位置,而这一区别已为被告华盛公司在先的涉案机壳图纸所公开;同时被诉侵权产品下端环内孔设置卡簧与在先产品机壳端部设置卡簧技术特征并无实质性差异,故被诉侵权产品使用的是现有技术,鹏程水泵厂等五被告主张的现有技术抗辩成立。故判决驳回原告王业慈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业慈不服原审判决,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法庭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围绕“在先潜水电泵的生产日期是否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华盛公司的QT(J)D145-04A机壳图纸中的技术是否为涉案专利申请日前已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本案的现有技术抗辩是否成立”等争议焦点进行了质证、辩论。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合议庭宣布法庭将择期宣判。
案件当事人、媒体记者、江苏法院法官以及南京大学、河海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师生代表共计80余人旁听了庭审,同时,庭审还通过互联网进行了同步直播。
“二审”直达最高法 彰显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决心
“2019年1月1日以后,我们成立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实现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制度的重大革新。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类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决后,不再到当地高院上诉,而是直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了便于服务群众、便于查明案件事实,我们实行了巡回审判。”审判长朱理介绍说。庭审结束后,该案合议庭法官、知产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等围绕今天审理的案件,向旁听的高校学生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及职能并进行了问答互动,使大家进一步了解了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
“案件涉及到很多技术问题,可以看出今天的审判长合议庭的成员都非常专业,对争议焦点归纳得精当仔细。期待判决书中法官的分析,这也是非常好的教材”,河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惠明告诉记者,“在南京能聆听到最高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非常有意义,对同学们来说也是很好的学习机会。知识产权类案件二审直达最高院,这体现了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决心和落实”。
河海大学民商法研究生徐文婕说:“法庭现场对涉案侵权产品进行了拆解分析,为我们上了非常生动形象的一课。这也督促法学学子加强相关知识产权技术的了解,为以后从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