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会议强调,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并做好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可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机构称,在原有机制下各省火电市场化交易电价上浮上限仅为10%,即使全额上浮仍然无法完全反应当前供电成本,且上浮10%和下浮15%存在空间不对等的情况,因此此次会议提出将浮动范围限制扩大为均不超过20%。会议明确推动火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对于高耗能行业用电可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不仅有望以市场化手段解决高耗能企业盲目扩张的能耗双控问题,同时具备跨时代意义。
放开发电侧部分电源和部分用户,标志着我国电价机制由多年的“计划”和“市场”双轨并行制,开始向完全市场化的轨道探索。随着电价形成机制的明确、煤炭100%长协保供的落实,长期以来持续压制电力行业估值的约束正在逐步松开,持续看好火电资产盈利迎来困境反转。在“碳中和”的时代号召下,预计电力机制改革进程将会持续推进,还原商品属性、反映供需关系和成本波动的改革原则将有望改善当前火电运营资产盈利困境,而新能源转型成长及绿电等相关政策同样带来新能源运营资产的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