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越来越国际化,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个税交纳由以前的“按月”改为“按年”。收入达到一定门槛后,要在第二年的3月到6月向税务局申报全年应税收入,多退少补!
专业术语叫作“汇算清缴”。习惯了企业单位“代扣代缴”的工薪阶层有些摸不着头脑,“汇算清缴”究竟是个啥,要不要咨询专业财会人员?最关键的是,我要多交税吗?
暂时都不用!国务院发了一颗“定心丸”: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汇报,确定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
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纳入上述两种人的多数工薪阶层,至少还有两年的缓冲期。两年的时间里,工薪阶层收到了第三个个税“红包”。
汇算清缴是个啥?
根据新的个税法律法规: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共计四项,从今年起要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3%到45%的超额累进税率。
明年的3月到6月,以下四种情况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正式汇算清缴之前,国务院给两种人免除了申报义务:
暂定今年、明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都不用去税务局“汇算清缴”。
如此一来,这两种人既节省了时间,又节省了税金。
这是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工薪阶层收到的第三个个税“红包”。
2018年10月个税改革迈出“第一步”,老百姓俗称个税“起征点”的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原先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年6万元(月均5000元);
2019年1月1日起,除了每年扣减6万元(月均5000元)和“三险一金”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交纳个税时也可扣除。
效果立竿见影。自去年10月实施以来,个税改革成效逐步显现。政府个税收入下降近三成,得到好处的是2.5亿纳税人。个税改革“两步走”,分别从广度和深度上,实现了精准减税。
汇算清缴,会让减税更加精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分析,年度汇算清缴,可以使专项扣除准确实施。纳税人在预扣环节没有扣除的应税金额,可以通过年度汇算清缴扣除,让减税更精准。根据国际经验,实施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国家,通常实施汇算清缴制度予以保障。
她说,中国之前采取“分类计征”为主的个税制度,2019年实施新个税法后采用“综合计征”,就需要与之配套的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中国纳税人众多,收入来源五花八门。加之,首次对居民个人实施汇算清缴制度,所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
下一步,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税制可持续。会议要求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简化操作流程,优化办税服务,便利纳税人依法纳税。
个税改革添底气
政府减掉的税收,流入百姓腰包。北京市民赵小姐说,去年10月调高个税起征点后,每个月少缴纳个税450元,再加上专项附加扣除,每个月能少缴纳700元。一年下来,几乎多了一个月的工资。个税缴得少了,收入增加了,消费也就更有底气了。
在全国,今年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4426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764元。百姓收入增多,消费意愿、消费能力水涨船高。
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反映居民消费活力的生活服务业销售收入增长16.2%,互联网批发和零售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6.8%,分别高于三产销售增速4.7和5.3个百分点。
收入水平直接影响消费。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服务业处处长陈丽芬研究员介绍,美国、日本、英国、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表明,降低个税是刺激消费的重要手段。收入和居民消费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收入增长对居民消费水平有显著的拉动作用。
中低收入群体在我国占比较大,是消费的主力人群。陈丽芬说,去年10月开始实施的个税改革,有效提升了居民收入水平,刺激消费需求。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意在“保障社会公平,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继而提高全社会整体消费能力,推动经济增长。
雇佣工薪阶层的企业反应同样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