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音讯,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常规总局日前宣布,自6月21日起对原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每公吨1252美元的最终反倾销税。
据悉,该案原审于2011年2月24日终裁,对出口价钱低于1772美元/公吨的涉案产品(产品外径为5-16英寸,不含不锈钢材),征收上述限制价钱和出口报关价之间的差额乘以出口单据所注明的出口产品数量(公吨),但所征收的反倾销税不得高于海关从价完税价钱的56%。
2012年5月28日,墨西哥对上述税号的无缝钢管启动了复审顺序,2012年10月16日在《官方日报》上发布复审初裁公告,决议持续对原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停止复审行政顺序,并依照以下方式征收暂时反倾销税:关于价钱低于每公吨2317美元的,征收海关出口单价与此参考价之间的差价,但所纳税额不得超越每公吨1252美元。
墨西哥自21日起对中国产无缝钢管征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