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发布的五个注意要点是:
一、注意选择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特别注意的是,以“××互助”“××联盟”“××统筹”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推出的互助活动,不是保险或互助保险,不要与商业保险混淆。
二、注意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重要条款,防范销售误导风险。
三、注意积极配合可回溯、“双录”、回访等环节,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在犹豫期内对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回访,向投保人确认是否知悉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损失等重要内容。
四、正确认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不被“高收益”误导。消费者不宜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也不应轻信只强调“高收益”而不展示不利信息、承诺保证收益等不实宣传行为。
五、注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发现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销售等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消费者应注意保留相应证据,及时向保险公司投诉,或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如果涉及要求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