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及投资补充协议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上述项目后续的具体实施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据了解,该项目选址位于苏锡通园区祁连山路南、江达路西、通六河北、东方大道东,合计约350亩。其中一期约200亩,二期约150亩(具体面积以挂牌为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部大楼、研发中心、数字化生产中心、智慧水务展示中心及配套用房等。
项目将分两期实施,一期投资金额约人民币12亿元,建设周期三年,一期项目建成后2年内,如项目年亩均税收达到50万/亩,则苏锡通园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启动二期项目,二期项目的建设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8亿元。
在资金方面,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者自筹资金,由于上述投资协议涉及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三季度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约为4.1亿元、2.4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行的授信额度为6.8亿元,预计2月初将新增授信额度3.5亿元,但仍可能存在资金筹措到位不及时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而在项目建设周期方面,按照协议,公司须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总平面方案设计,并在苏锡通园区管理委员会协助下通过审批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6个月内一次性全面开工建设。一期工程须在开工后3年内全部建成并竣工投产(设备安装完成并投入运行,可生产出销售的产品,并形成开票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