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指挥部综合研判预测,27日后臭氧污染风险依然较高,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于8月27日14时至29日14时继续执行25日发布的《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VOCs与NOx协同减排的通知》中规定的管控措施(其中:1、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日污染物在线排放总量不得超过7吨;2、河南亚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8月28日至8月29日每日0时至8时2台烧结机停产)。请相关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刚性落实到位。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继续实行包企业、包工地、包路段责任制,确保各项管控落实到位。督导落实情况于每日下午17时之前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8月24日至27日,唐山市以东北风、西风和南风为主,温度高、光照强,预计出现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中度污染过程。按照河北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臭氧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20]112号)要求,在《唐山市2020年8月-9月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基础上,自24日19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釆取以下加严管控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1、钢铁企业
(1)古冶区:国义特钢1台180㎡烧结机和1台120㎡烧结机停产;春兴特钢1台105㎡烧结机停产;唐钢不锈钢1台132㎡烧结机停产。
(2)丰润区:天柱钢铁1台320㎡烧结机停产。
(3)开平区:唐银钢铁2台90㎡烧结机停产。
(4)丰南区:经安钢铁2台120㎡烧结机停产;瑞丰钢铁1台200㎡烧结机和4台96㎡烧结机停产;东华钢铁1台120㎡烧结机停产;凯恒钢铁1台112㎡烧结机和1台198㎡烧结机停产;纵横钢铁1台426.6㎡烧结机停产。
(5)滦州市:东海钢铁1台210㎡烧结机和1台120㎡烧结机停产;东海特钢4台180㎡烧结机停产;金马钢铁1台180㎡烧结机停产。
(6)迁安市:轧一钢铁1台90㎡烧结机停产;九江线材4台90㎡烧结机和1台152㎡烧结机停产;荣信钢铁100㎡烧结机和1台200㎡烧结机停产;松汀钢铁1台198㎡烧结机;燕山钢铁1台90㎡烧结机、1台132㎡烧结机和1台300㎡烧结机停产;鑫达钢铁2台96㎡烧结机和2台160㎡烧结机。
上述企业在产高炉通过降富氧、降顶压等方式,每天20时至次日6时,在产高炉降低生产负荷不低于30%;球团、石灰窑停产比例不低于30%。最大限度提高各煤气用户利用率,将高炉、转炉煤气放散降至最低,确需放散的要确保点燃放散。
2、铸造、独立轧钢停产;砖瓦窑、独立石灰窑和耐火材料停止进新料,蹲火保窑。
3、涉VOCsX业企业和涉VOCs工序停产(釆用蓄热燃烧,催化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且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企业,连续性生产企业及工序除外)。
4、每日7时至19时大中型装修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道路画线、道路沥青(2712, 30.00, 1.12%)铺设等停止涉VOCs排放工序作业(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8月26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从《通知》中获悉,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根据临汾实际,结合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关要求,临汾市制定了《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涉及钢铁行业的内容如下——
钢铁行业(含高炉铸造一体和铁合金企业)。
Ⅰ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企业可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满足《临汾市2019年钢铁、焦化行业深度减排实施方案》要求并通过验收核查的标杆企业;
主要生产设备(高炉、烧结机、转炉等)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
按照《关于加强钢铁行业煤气放散治理的紧急通知》(临环发﹝2019﹞39号)完成煤气放散治理并通过验收。
Ⅱ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限产30%。(以高炉产能为基数,以高炉停产数量、停产时间、停产负荷核定限产比例,高炉停产的同时,配套的烧结、球团、转炉、轧钢同步停产。下同)
按照《临汾市2019年钢铁、焦化行业深度减排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深度减排治理并通过验收核查的企业;
按照《关于加强钢铁行业煤气放散治理的紧急通知》(临环发﹝2019﹞39号)完成煤气放散治理并通过验收。
Ⅲ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限产50%。
按照《临汾市2019年钢铁、焦化行业深度减排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钢铁行业有组织排放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核查的企业;
按照《关于加强钢铁行业煤气放散治理的紧急通知》(临环发﹝2019﹞39号)完成煤气放散治理并通过验收。
Ⅳ类:达不到Ⅲ类条件的,涉及居民供热的企业限产70%,不涉及居民供热的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