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地下矿山是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井下地质条件复杂,空间有限,各种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中毒、窒息、火灾、冒顶、机械伤害等事故。开展本次集中执法活动,首先是对前期“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排查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其次是对各类矿山冬季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检查重点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全省地下矿山手续合法性进行执法。包括地下矿山工程合法性情况;企业淘汰落后装备工艺使用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领导双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施工队伍的合法性情况等。二是对安全设施条件和基础管理情况进行执法。包括通风系统设施情况;提升运输系统设施情况;供配电系统设施情况;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情况;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等。
本次集中执法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县局全面执法。地下矿山企业对照检查报告内容对各项工作的合法性和设施本质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全面进行自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至当地县应急管理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县局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全覆盖执法。
市局互查执法。各有关省辖市结对互查,对检查企业的单个系统、项目开展不少于2天的检查,每个系统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不少于3条。组织互查的市局将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交由当地省辖市局依法依规处置,同时抄报省应急厅。
省厅抽查执法。省厅分7个执法组对各地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执法,每家企业抽查时间不少于2天,对市、县集中执法情况进行督导协调,并进行综合评价。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加强工作组织,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自查工作,并做好接受检查准备,其中停产、停建系统必须向检查组提供报停手续,正常生产系统必须提供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后期的各种材料、批准文件和工程实测图。凡未参加检查抽查的地下矿山系统及项目不得复工复产,参加检查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整改。严格执法程序,各执法组要及时将闭环执法信息录入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对互查发现超出开发利用方案和探矿实施方案范围的作业活动和工程,由所在省辖市局、县局分别以正式公函移交同级自然资源部门。
活动结束后,省应急管理厅将对集中执法活动检查合格的企业在网上予以公示,并对全省集中执法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