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市商务局消息,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吸引国内外客商来濮投资兴业,我市修订出台了《濮阳市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试行)》。
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新《办法》参照省及周边地市优惠政策,突出招大引强、突出地价优惠、突出工业项目、突出引进与支大扶强并重,重新制定了土地优惠、税收奖励、收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方面,变原来的以土地出让金为基数为以政府土地净收益为基数进行优惠;一般工业类项目用地,遵循保本原则;重大工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以一定的比例进行奖励。税收奖励方面,继续实施三免三减半政策,并按照项目行业类别适当调整了项目优惠起点。收费减免方面,对城市配套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费项目,也视项目性质、规模情况进行了调整。同时,新《办法》还对成功引进市外项目的第一引荐单位和第一引荐人的奖励标准和认定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