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再生水价格波动上涨
北京市将有计划有步骤的提高污水处理的费用,再生水价格受影响也将波动上涨,今年6月份有望完成该计划方案。北京市副市长林克庆部署实施《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该方案的实施将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建设的速度。
治理污水三年需投260亿元
据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斌介绍,通过测算,治污的三年行动计划大概需要260多个亿的工程投入,其中中心城180多亿元,郊区80多亿。对于如何筹得这260亿元,刘斌明确有四个来源:一来源于平时所交纳的污水处理费;二是政府的补贴和今后的加大投入;三是希望一些企业能够带着资金投入到污水治理建设中来;四是启动融资平台,筹措资金。
而对于经费的来源之一污水处理费,林克庆表示,将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再生水价格。在污水处理费覆盖服务价格前,将现有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基本建设政府投资、财政运营经费补贴与污水处理行政收费统筹使用,用于购买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公共服务,服务价格应涵盖排水和再生水运营成本及合理收益。而根据计划,市发改委将在6月完成逐步调整污水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的工作方案,适时调整。同时,市财政局制定的《北京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也将在今年10月完成征求意见稿,2014年6月发布实施。
据悉,目前本市居民所交纳的水费中都包括污水处理费一项,其0.9元/吨价格已经执行多年,高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值0.78元/吨。再生水价格则为每吨1元。
无配套污水处理设施不批立项
林克庆强调,要建立排污源头控制机制。所有开发建设项目须开展排水认证,排水认证将成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件,及时掌握城市发展动态,调整排水和再生水建设计划。对于下游无公共管线和污水设施的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无配套建设的各类建设项目,环保部门不批准环评,规划、发展改革等部门不批准项目规划和立项报告,住建部门不予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而制定排水论证规程标准和工作流程也将在10月完成征求意见稿,2014年6月发布实施。
据悉,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建设项目将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实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周期。同时,加强企业污染源监管,制定更严格的工业企业排放标准,尽快修订出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使其排放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协调。该标准10月完成初稿,明年6月发布实施。
清河凉水河等将建临时治污措施
今年,为阻断污水直排入河、应急改善水环境,在规划中的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投入运行前,本市将启动临时治污工程建设。林克庆表示,临时治污工程包括对现有的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小区及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建设临时治污工程等,由此本市的日污水处理能力将新增19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