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农机化主管部门的权力制约,保障农民自主选择权,近日,农业部、财政部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重申并强调,要合理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继续实行定额补贴,促进农民跨县购机权的落实等。
合理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2年农财两部根据全国农业发展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确定中央财政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之外,各地可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品目的其他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本省域内具体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同时,要求各省区市不再制定补贴产品目录,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作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依据。一览表中不再明示具体补贴机具的生产厂家、产品型号,所有已进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都有资格享受补贴,农民可从中自主选机购机。
继续实行定额补贴。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2012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公布了通用类机具最高补贴额,总体上补贴额不得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30%,单机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为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对总量趋于饱和的小麦收割机适当降低补贴额度;对于薄弱环节的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等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甘蔗收割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论产品的品牌和价格如何,同类机具的补贴额一样,农民可充分考虑性价比,自主选择最适合、最满意的产品。
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今年将继续大力推进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受益对象。在补贴对象的确定环节,强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求各地采取公开摇号、现场抓阄等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并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在村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出现内部操作、优亲厚友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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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民跨县购机权的落实。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规定。补贴对象可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同时,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各生产企业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确保补贴机具经销商规范操作,诚信经营,销售补贴产品时要在显着位置明示配置,公开价格,方便农民自主购机。
进一步拓展举报投诉渠道。要求各地将举报电话和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补贴额度、受益对象等信息在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接受农民和企业的监督,及时有效受理、答复投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有关专家表示,农机购置补贴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与其他一些补贴政策相比,政策实施有较为明显特殊性和复杂性。主要体现为两个选择:一是补贴对象有选择,农机购置补贴不是普惠政策,补贴对象每年都是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二是补贴机具种类和具体补贴产品有选择,不是市场上销售的农机产品都能享受补贴,只有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的机具,且符合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要求,经鉴定检测合格,并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才能享受补贴。正是由于这两种选择性,对补贴政策规范、廉洁实施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