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表示,“在最高法划定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后,广州小贷行业召开了研讨会,再贷公司作为小贷的资金渠道之一,他们对外放款的利率下降空间非常小。”
根据公开信息可知,目前再贷业务由各地区金融办批设,仅有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根再贷”)、广东省粤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小贷”)等少数几家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作出明确规定。方颂认为,该通知出台后,小贷公司仍可以通过再贷渠道融资。
再贷仍有放款空间但利率下降难
广州小贷行业在全国都具有影响力,为解决小贷公司的资金周转、拆借等问题,2013年由广州市金融办批准设立全国首家再贷企业立根再贷。
根据中诚信评级更新的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控”)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截至2019年末,立根再贷公司贷款余额18.17亿元,不良余额6.81亿元,不良率超37%。
尽管再贷公司为小贷公司的再融资问题提供了新的路径,但因为资金成本、小贷公司之间资金拆借的配套法律不完善等原因,再贷公司仅作为小贷公司融资渠道的补充,资金成本一直高于银行渠道。
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将法定保护利率上限调降至4 倍LPR,同时还将罚息、违约金等所有费用均纳入限内考量。在此背景下,小贷公司如何从多元化的渠道降资金成本成为了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方颂表示,再贷行业普遍注册资本金在10亿元以内,整体规模远低于银行,但从管理成本来看,放款的利率很难做到12%以下。“小额再贷款的资金一般是自有资金和银行融资,给到小贷公司的综合费率通常在12%~15%,目前普遍是在12%~13%上下,小贷公司以这个成本拿到资金后,如果按照最高法15.4%的要求,只有两三个点的盈利空间,去掉税费就没有利润了。”
中国小微信贷专家稽少峰认为,再贷公司本质仍是小贷公司,杠杆能力和资金成本上没有优势,再此背景下,再贷在全国总的资金规模不大,主要是因为资金成本很难降下来。
公开信息显示,新疆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曾在2016年通过企业债融资4000万元,票面利率年化6.5%;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也在2020年1月发债融资,融资规模7亿元,票面利率5%。
方颂认为,目前小贷行业的存量业务还在消化中,此前签订的对外借款预设利率高于15.4%的,在资金短缺时还是会通过再贷公司进行补充。
年化利率24%成生死线
在部分小贷从业者看来,目前讨论小贷是否属于民间借贷范畴意义不大。实际上,最高法的规定对所有的小微放款企业都有影响。
稽少峰表示,最高法利率上限下移后,对小贷行业影响较大,年化利率低于24%,对很多机构来说无法生存。
稽少峰分析认为,信贷机构的成本一般包括资金成本、效率成本、风险成本、管理成本等四个方面。资金成本相对稳定,而风险成本、效率成本和管理成本在不同的信贷机构、不同的信贷对象都有不同。一般小微信贷机构的单笔信用贷款平均为5万~15万元之间,一个信贷员可开发与维护的贷款余额约在200万元左右,平均风险损失为3%~10%之间,一个30人的信贷机构贷款总额约5000万元,去掉管理成本等,如果年化利率水平低于24%是无法生存的。
小贷行业在近期面临多个与业务密切相关的政策发布。
在近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中,对于贷款利率上限未做出明确指示,但对于小贷行业的融入自己渠道和杠杆率做出限定。《通知》明确,小贷公司可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超其净资产4倍。
按照《通知》中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表内外杠杆率合计不超过5倍,对比2008年出台的相关政策中对于小贷公司要求的0.5倍杠杆率,有明显放宽。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9074家,全行业实收资本9478亿元,贷款余额1004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