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
大湾区可投资港澳理财产品,北上南下各有吸引力
2020-06-30 10:09  浏览:204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试点终于要来了!
  6月29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以下简称“跨境理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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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内地和香港实施过基金互认,被外界看作是跨境理财通的前身试点,但前者由于门槛较高,规模并不大。有香港金融机构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香港的各类资管机构对此次跨境理财通试点非常重视,预计试点初期主要是三地大型银行间合作为主。内地银行理财产品的低风险等级和高收益率对香港居民来说会有较大吸引力,跨境理财通试点初期将利好内地的大型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跨境理财通试点仍实施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尽管央行的公告中未披露额度等实施细则,但据香港媒体《信报》报道,无论是内地资金南下,抑或是港人资金北上,各有1500亿元人民币总额度,并在总额度下设个人投资额度;跨境理财通先由银行试行,如内地与香港的银行会以一对一合作方式,互相委托对方代销自己的理财产品。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6月29日表示,理财通的突破性在于提供一条正式和便捷的渠道,首次允许零售投资者直接跨境开设和操作投资户口,有更大的自主度去选择理财产品。沿用过去股票通和债券通的经验,“风险可控、循序渐进”是互联互通机制得以不断突破和深化的基本原则。在理财通的初始阶段,三地监管机构会采取务实和审慎的态度去设计各个环节。这点体现在理财通的实施框架,包括产品范围主要涵盖风险较低、相对简单的投资产品;投资者在两地银行分别开设汇款和投资户口、实施一对一绑定;人民币跨境资金实施闭环汇划和额度管理。
  运行机制存三大特点
  “跨境理财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以下简称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根据央行公告,“跨境理财通”遵循三地个人理财产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尊重国际惯例做法。“北向通”和“南向通”投资者资格条件、投资方式、投资产品范围、投资者权益保护和纠纷处理等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管局商议确定。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双方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目的,在“跨境理财通”下建立有效机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应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建立公平交易秩序。
  从央行的公告内容看,跨境理财通的具体运行机制与“债券通”、“沪港通”等已有的金融跨境互联互通机制类似,主要有以下特点:
  1、“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资金通过账户一一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合资格的投资产品。
  2、资金汇划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这一条就意味着不会对境内外汇市场形成直接影响。
  3、对“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动态调节。
  资金北上南下各有吸引力,初期利好大型银行
  央行公告称,“跨境理财通”是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内地与香港澳门金融合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促进内地与港澳社会经济共同发展。
  从“北向通”的角度看,该试点为内地居民投资境外金融产品拓宽了渠道。上述香港金融从业人士称,大量国际大型基金公司在港设有运营机构,并可销售多种投资策略以及地区的基金,尤其是公募基金的产品种类非常丰富,内地居民将来可以购买更多海外机构推出的基金。
  “香港的资管行业非常发达,其中又以公募基金最为普遍。公募基金有股票类型的,也有固定收益类型的,产品期限和收益的灵活度都非常高。”上述香港金融人士称。
  从“南向通”的角度看,内地大型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以其相对稳健的收益同样对香港澳门普通居民来说具有吸引力,从而利于拓宽吸引境外资金流入的渠道。
  另一香港金融从业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展示了香港一大型银行的大额存单(CD)产品,3个月、6个月期的CD年利率仅约1%左右,1万港元起购。该人士表示,尽管CD保本保收益,但香港CD的利率较低;相比之下,内地大型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目前风险较低且收益比较稳健,年化预期收益率在4%左右,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跨境理财通试点初期或将利好三地的大型银行。据《信报》报道,试点先由银行试行,因涉及很多合规和系统上的配合,先由银行开始会较容易处理。两地银行会以一对一方式合作,香港银行与内地银行配对后,可向对方的客户销售旗下理财产品。目前倾向一对一的独家代售,不排除日后再优化,可与多家银行合作。从北向投资角度看,香港如果可以购买内地理财产品,大型银行因客户基数大,更具优势;南向投资而言,内地银行除经香港子公司销售外,亦倾向与香港大型银行合作,因为大型银行一般有更多理财产品选择。
  前述香港金融从业人士也预计,试点初期出于投资者保护和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角度考虑,预计监管部门会对投资产品风险等级、合作机构资质设置一定门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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