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I原油跌入负值,牵连中国银行理财产品原油宝“爆雷”事件有了新进展。针对一些投资者的指责,中国银行发布情况说明,阐述了自身所起到的相关信息及风险告知责任,同时表示将全面审视产品设计、风险管控环节和流程,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
在此事件中,中国银行和相关客户应当说各有责任。投资者必须明白,期货投资需要更为专业的市场认知,也不能当“甩手掌柜”,把投资寄托于博彩式的“抄底”或“追高”。但从中行角度而言,需反思的地方更多。
一直以来,期货市场容易吸引高风险偏好和过度投机的投资者,但投资者如对此缺乏深入了解,或本身承受能力偏弱却想以小博大,就并非是期货市场合格的参与主体。这固然要投资者自身有清醒认知,但中国银行也应起到更为完善的投资者教育作用,包括切实履行适当性原则。
所谓适当性原则,是指金融中介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与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风险承受水平、财务需求、知识和经验之间的契合程度。这要求金融机构有义务在对投资者合理调查基础上,也要有风险认知、承受能力等基础测试,方能向其推荐相应的金融产品。
但在这起事件中,有爆料称,部分“原油宝”投资者一直误以为自己购买的是理财产品。此说若属实,中国银行之前是否存在产品介绍说明信息不充分等问题,值得怀疑。如有投资者就此提起诉讼,中国银行就需举证说明。而针对交易时间太晚、未按规定强制平仓的争论,中国银行是否尽到审慎经营及勤勉义务,也需考量。
据最新消息,有投资者反映称中国银行已在4月22日关闭其“原油宝”交易账户,原油宝操作界面内容被全部清空,包括客户持仓情况与交易记录等均消失不见,并表示部分地区支行已扣除保证金账户。而中国银行客服也表示,如未补足保证金,将视为欠款,其有权向人民银行申请将此纳入征信。
中国银行这些后续动作更多倾向于维护自身利益,有简单粗放之嫌,这不仅会对受损投资者造成情绪冲击、激化矛盾,同时给人以规避自身责任的观感。而从中也可看出,无论是投资者准入把控、风控处理机制,还是善后处理机制等,恐怕都有值得中国银行反思之处,尤其是此事涉及投资者众多、金额巨大。
这其实也提了个醒:考虑到我国部分投资者群体不够成熟、专业性较弱这一现实情况,金融机构更要在期货等高风险金融产品上做到严格管理,包括营销宣传、投资者资格审核、投资过程专业化指导以及更完善的风险预警等,要更好履行投资“守门人”角色,避免因管理不当给投资者带来损失。